國立台灣博物館為應業務需要,同步檢視志願服務人力運用的狀況,期館內需求與年平均服勤時數,並參酌性質相近友館之綜合評估下,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以臺博秘字第1033002589號函修正「國立臺灣博物館志工服務要點」[(現、前要點)文字格式],已報文化部核備,將原先每年服勤96小時酌修至120小時,預計將由明(104)年起正式實施。(修正後要點如附件) [pdf格式]
時數調整或許對部分夥伴帶來衝擊,但政策經過全面性考量後確實有勢在必行之需要,因此,希望每一位熱愛博物館的夥伴能繼續支持並配合時數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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